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进口水果消毒证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进口水果消毒证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进口冻品四证是什么?
进口冻品四证是指进口冻品需要具备的四个证书,包括:进口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注册证、出口国(地区)食品生产企业注册证书和进口货物报关单。
这些证书是确保进口冻品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的重要凭证,也是进口冻品合法进入国内市场的必备文件。
进口商在办理进口冻品时,必须提供这四个证书,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确保冻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冻品进口一般要求国外供货商在中国有备案,提供原产地和本国农业卫生许可证;要求进口商具有进出口权,有食品流通许可证,进口前要做肉类收货人备案,并取得“自动进口许可证”和“检疫许可证”。
进口冷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销售进口冷冻食品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每批次进口冷冻食品“四证”,“四证”包括:进口冷冻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证明。
选购进口冷冻食品,应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购买时主动查看进口冷冻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证明等“四证”是否齐全。网上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查看网上商家是否公示进口冷冻食品“四证”信息。
切勿购买、食用来历不明、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追溯证明的进口冷冻食品。
进口冻品最新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12月10日,大庆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食品经营者发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提醒告诫书”。
提醒相关经营者:禁止经营来源不明、不能索证索票的食品;禁止经营“三无”食品、掺杂掺假、腐败变质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禁止经营未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经营无“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禁止其他非法经营食品的行为。
一、所有进口冷冻冷藏水产、畜禽肉等产品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等证明文件外,还应当取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和消毒实施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以下称“消毒证明”)。
二、新入湖的进口冷冻冷藏水产、畜禽肉等产品,未取得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的,不得在湖州贮运、销售、使用、生产加工。已入湖的进口冷冻冷藏水产、畜禽肉等产品无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的,在补全相关证明后,方可允许贮运、销售、使用、生产加工。
三、所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贮存单位,应当严格按规定实行“冷链食品溯源码”首站赋码和扫码追溯管理,不贮运、销售、使用和生产加工未加贴“冷链食品溯源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鼓励消费者使用扫码查询功能,对销售无码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15)。
四、对确需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采取名单制管理,没有列入名单的生产加工企业一律不得进口冷链食品。
五、对未取得合格证明、消毒证明,或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贮运、生产经营单位,查封涉事产品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禁止经营来源不明、不能索证索票的食品;禁止经营“三无”食品、掺杂掺假、腐败变质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禁止经营未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经营无“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禁止其他非法经营食品的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进口水果消毒证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进口水果消毒证明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