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健康的食品经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健康的食品经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新食品安全法对无健康证从事食品经营的处罚?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办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也要健康险吗?
办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不需要向办理机关提供健康保险,而是要向登记机关提供健康证。办理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和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后,即可办理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因此,办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要健康险。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多久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食品?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一般建议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由于食品生产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各种化学物质,长期处于高温环境并且需要长时间站立工作,因此定期体检对于及早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非常重要。
除了常规的身体检查外,还应该注重心脏、肝肾功能以及体重指数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食品生产人员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自身健康造成影响,也能保障食品的安全质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健康的食品经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健康的食品经营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